当下,互联网上的“互粉”与“互关”传得沸沸扬扬。褒奖不一。下面我将从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角度浅谈互联网上的这一现像。
第一、古代的“物物交换”。
今天人们在商贸活动过程中使用货币进行交易,这种方法源自于古代的“物物交换”。在原始社会,人们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比如一头羊换二把石斧头。
后来受到用于交换的物资种类的限制,不得已寻找一种能够为交换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物品-货币。
二、当今的“互粉与互关” 。
说起“互关与互粉”,作为头条创作者少有不知的,甚至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 所谓“互关互粉”就是创作者之间互相关注,互为粉丝的作法。
“互关”本应是一种好的现象,“互关”“互粉”体现粉丝间互相尊重。它既可以增大粉丝间在网上的互动。还可以促进平台快速发展。但受到平台规则的限制,一些创作者因为大量“互关”而被平台处罚也是常有的事。部分创作者们为了不违反平台规则,不得不使尽浑身解数,心有灵犀的创造出了一套套密语暗号(如;“关吗”?或“已G”等),但终究也难逃平台的处罚。
所幸头条君也在不断的成长与进步,相信未来对于“互关”这件事应该有更人性化的规定出台。
三、“互关”被扣信誉度分,平台的规定:妥否?
不得不说平台对于大量“互关”而扣信誉度分的做法自有平台的考量,我们小屁民们无需多说,多说也无益。但嘴巴长在人身上。今天我这个小屁民非要说上几句:我认为平台的这个做法欠妥。
理由①粉丝多少与创作者收益无直接关系。
平台计算创作者作品收益时与粉丝的多少并没有关系。
②平台更希望创作者具有较多的粉丝量。创作者发表作品之后,平台当然希望有很多的网民来阅读创作者作品的,不是吗?因为平台与创作者们有这么一丁点“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吧?
③粉丝数与浏览量没有直接关系。
就算所有创作者都互关了,某个创作者所发表的作品如果没有质量可言,相信粉丝们也不会多浪费半秒钟去增加这个作品的浏览量的吧。
四、我的观点。
综上所述。我认为,人类发展史上,商品贸易首先经历“物物交换”阶段,这是必然的,进而才发展成为利用货币交易的阶段。没有“物物交换”的阶段难以进化到货币交易阶段。
同样,互联网的发展史首先也必须经过“互关”阶段,才可以“进化”到“取关”阶段。没有“互关”难以进化到“取关”阶段。所以说头条上出现“互关互粉”也就不足为奇了。太正常了!。
亲爱的网友:你支持我的观点吗?如果把互联网的发展史看成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你认为目前互联网发展到了什么阶段呢?欢迎你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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