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时,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即按照一定的规则买下相应数量的可转债,这个过程就叫做“可转债配售”。需要注意的是,可转债配售是股东的权利,而非义务,即股东可以选择买,也可以不买。
01配售原因
上市公司之所以要进行可转债配售,是因为可转债的转股特性,即在转股期内,可转债持有者可以将手中的可转债转换成公司的股票。这会带来什么后果呢?其中之一是股东权益被稀释。
假设甲公司发行了一只可转债,股东张三是甲公司股东,他决定不使用配售权利。那么当可转债持有者转股之时,甲公司的总股本增加。因为张三的持股数量没变,所以他的股份占比就减少了,即股东权益被稀释。
在可转债转股后,为什么公司的总股本会增加呢?因为可转债转股的股票是公司新发行的。也就是说,上市公司通过可转债这种方式新发行了股票。从这个角度就更容易理解“股东权益被稀释”的原由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股东权益损失。
可转债持有者为什么要转股?当然是有利可图,但有什么“利”可图呢?其中之一就是转股价与正股价的价差(转股价是可转债转成股票的价格,正股价是股票本身的价格)。
假设甲公司的转股价是10元,公司的股价是9元,此时会有人转股吗?当然没有,因为相比于花10元转股,直接在市场上买9元的股票岂不是更加划算?没人愿意当冤大头。
反过来,公司股价是11元,此时转股就相当于花10元买到了现在股价是11元的股票。对原股东来说就产生了损失。本来你想买公司股票得花11元,现在却只花了10元,原股东能没损失吗?
02配售过程
在上市公司配售可转债之前,只要持有该公司股票,或者在登记日之前买入该公司股票,就享有可转债配售权。那么持有多少股股票才能配售一手或10张可转债呢?
公司发行可转债时,会公布配售价格,即每股可以配售多少元的可转债。我们知道,中签一手或10张可转债需要缴纳1000元进行认购。那么,只要用1000元除以配售价格,我们就知道多少股才能配售一手可转债了。
比如甲公司公告说,持有一股可以配售2.55元的可转债。那么,要想配售一手可转债,我们需要持有的股数=1000/2.55=392.2股。因为大A股的交易数量是100股,所以只要持有400股甲公司股票,就能配售1手可转债。
03配售套利
由于配售权的存在,所以就产生了一个配售套利的交易策略。不过,这种策略并不总是有效,使用时的不确定性较高。如果不是很有把握,还是不要使用了。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呢?
假设甲公司要发行可转债,经过计算后,我们发现买入500股就能配售一手甲公司的可转债。此时,甲公司的股价是10元,我们花了5000元买入了500股甲公司股票。之后,也如愿以偿地配售了一手可转债。
在登记日后,因为我们买入甲公司的目的是获得它的可转债配售权,所以在达到目的后,我们就把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卖掉,转而缴纳1000元的可转债配售所需的钱。这就完成了可转债的“抢权配售”。
那么,我们这次使用配售权是否能够获利呢?这由三部分决定:交易佣金、卖出甲公司股票时的情况、可转债上市后的获利情况。后两者直接决定了我们此次操作的成败。
假设我们卖出甲公司股票时,其股价跌到了9.5元,那么我们500股就损失了250元。如果可转债上市后没有覆盖到交易佣金和损失的250元,我们此次操作就是失败的。反之,就是成功的。
我们无法预测公司股价的短期波动,也只能猜测可转债上市后的情况,但资本市场最不缺少的就是“万一”,所以如果对可转债不了解,还是不要使用这种策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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