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人类为区分个体,给每个人特定的名称符号,是通过语言文字信息区别人群个体差异的标志。由于有了名字,人类才能正常有序地交往,因此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往往也却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但有人觉得名字不好听,改了名;有人觉得运气不好,改了名;也有人为了出道,改了名。
相信有很多人都改过名字,通常在本人户口个人页那一栏也能看到自己曾经的名字。但有时候,改名字也会带来一些麻烦,比如想把房产卖了,但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你的曾用名;比如出国移民,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是曾用名。这种怎么办呢?户口本上的曾用名能作为证据吗?如果户口簿上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怎么办?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曾用名公证了!
什么是曾用名公证?
曾用名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在现登记姓名之前,曾经使用过的经法定程序登记或者有公共记录的姓名予以证明的活动。通过公证处公证证明所提交的单据或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所承认和接受。
曾用名公证,一般只有真正需要用到的时候才知道需要办理这样的一个公证书,当你改名后,你想如何证明你就是你?曾用名公证不失为一个完美的解决办法之一。
什么情况下能用到曾用名公证呢?
1、房产交易中名字是曾用名的,也需要办理曾用名公证
2、出国留学、探亲、移民等材料里名字不统一的,需要办理曾用名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书面文件明确显示有曾用名的。
公证是在哪里办理?人已在国外回不来怎么办?
办理公证,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涉外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但大部分申请人可能都在异地,甚至有些是在国外,无法到其出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现居地公证处又比较严格,对申请人户籍有要求,需要提供当地居住证等。其实这种国内涉外公证后的文件都是用于国外,一般是不指定公证处的。所以申请人如果不方便自己办理的完全可以委托一些正规的办理公司进行代理。公事通在涉外公证代理这方面有着多年经验,可以提供在线公证代理服务。
办理曾用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曾用名证明信(由户籍地派出所、档案存放地出具);如果户口簿上已明确记载曾用名的,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信;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注:如果该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
公证办理时间需要多久?可否加急?
一般正常情况下,资料齐全,办理普通民事文件公证3-5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如果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公证处是不会开门的,大家在办理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如果申请人实在着急,也有合理的理由,经同意后可以办理急件,加急后1个工作日左右取得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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